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工教育

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烟科[199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学院,郑州烟草研究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烟草专卖局职工教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制定本省烟草系统、本单位的职工教育管理办法,一并贯彻执行。

一九九五年八月一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工教育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为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大力发展烟草系统职工教育,实现行业的任务和目标,按照国家局机构改革方案规定职能,特制订职工教育管理办法如下。

一、职工教育的任务

    依照烟草行业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建立和完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发展现代化教学设施,组织实施制度化、连续化、规范化的成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技术等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结合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调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培养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的各类合格人才,全面提高全体职工政治文化业务素质。

    二、职工教育管理职责

    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机构改革所规定的职责,科技教育司是烟草系统职工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行业职工教育、进修、培训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国家教委、经贸委、人事部、劳动部、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的有关教育培训任务。

    2.组织拟订烟草系统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制订、审订、修订各类教育培训规范、计划、大纲和教材,并组织实施。

    3.组织对烟草系统职工中专学校、职工学校、培训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场所的布局、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等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

    4.搞好人才需求的摸底预测工作,组织编制年度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和培训计划,布置、安排、检查有关职工教育培训任务和工作。

    5.按照举办培训班申报审批制度,归口管理办班(50 学时以上)计划。管理内容包括培训对象、教学计划、办班地点、经费来源、收费标准等方面,检查办班计划执行情况。

    6.规划和组织开展职工教育管理干部与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

    7.组织和协调各有关业务部门的培训工作。选择、落实系统内外培训院校和外聘兼职教师。

    8.根据行业科技发展需要和院校的学科、专业建设的规划,配合外事办公室制订国外进修、交流和对外培训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搞好职工教育统计工作,提出分析报告,评估职工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和理论研究。表彰先进,宣传典型。

    10.编制职工教育经费预算,搞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职工教育管理体制

    职工教育管理贯彻“以行业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归口管理,分级办学”的原则,建立以“指导、协调、评估、激励、服务”为特征的烟草职工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综合管理烟草系统职工教育工作,负责检查和指导国家局直属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工作。国家局各司、室、直属公司负责本业务口人员的适应性业务培训。人事劳动司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国家局成立行业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互相配合,各负其责,并将培训、选拨、任用工作统筹考虑、协调和部署。

    各省局(集团)公司应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落实职工教育管理机构和职能,综合管理本省烟草系统职工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人事、劳动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管理所属的培训基地。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其职责是提出职工教育的任务、内容、方法、要求等,开展检查、评估。企业职工教育计划要列入厂长任期目标,执行和完成情况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各单位的职工教育管理职能机构、所属的党校、技工学校、职工学校、培训中心等实行管理、办学、教学一体化管理。

四、各类教育培训的管理

    职工教育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国家局科技教育司编制烟草行业五年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国家局各部门、各省局(公司)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综合整理后,编制国家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下达计划,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如下:

    1.成人学历教育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负责行业大中专院校脱产和函授成人学历教育的管理,审批新办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办学条件。编制和落实年度招生计划。规划、审批函授教学站。组织教学检查和评估。负责专业证书教学班的开班审批、教学计划审批。

    委托系统外院校办班,职工参加系统外院校学历教育,由各省局(公司)及各单位自行办理。各企业开办电视大专班、电视中专班,在当地申请办理。凡集中办班的,由各省局(公司)报国家局备案,国家局科技教育司根据情况予以协调。

    2.岗位任职资格培训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负责组织编制领导干部岗位培训规范。负责规划、布置、落实、检查国家局党组管理干部、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分县公司领导干部、企业中层干部、班组长等主要干部岗位的资格培训工作。宣传贯彻“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的政策。

    3.继续教育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负责组织制订科技干部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意见,组织编制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组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内外交流、访问,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分层次组织开展外语、计算机应用、现代化管理知识、新技术等技术培训。配合烟草学会开展科普活动。

    4.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会同人事劳动司编制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布置、检查企业技术等级培训工作情况,参与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参与组织技术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

    5.适应性培训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根据行业中心任务和科技发展的需要,提出年度培训内容要点及培训要求,并组织实施。各级局(公司)、企事业单位根据本系统、本单位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或选派人员外出参加培训。

    6.师资培训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组织行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院校长、培训中心主任参加岗位培训。指导各院校师资培训工作。组织教师到国内外进修、培训、考察,组织教学观摩、教学成果评奖等活动。

    7.其他培训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烟草专卖法》社会培训,组织开展烟农资格培训,开展从事“三产”人员培训,开展企业富余人员转岗培训。

    8.职工自学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制订鼓励、奖励职工增强求知意识、在职自学成才的政策和措施,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五、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负责根据职工教育需要,提出国家局设立、撤销培训基地的建议,报国家局审议。对烟草系统各单位培训基地建设提出意见和要求。协助管理和指导国家局所属培训基地的教学工作,组织行业各培训中心的工作交流和协作。

六、职工教育经费管理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会同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规定和标准。主动开辟职工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掌握了解烟草系统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根据国家局培训计划,提出开班、编写教材、资料、电化教学材料等用途的经费计划,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管理。

七、监督与评估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对制订的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计划通过统计、检查、总结工作,掌握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基地建设情况、教材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制定职工教育评估标准,适时组织力量对职工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八、奖惩

    通过通报情况,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教师节活动,表彰优秀职工教育干部和优秀教师。同时对执行国家局制定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不力、未完成培训任务的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对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低劣的职工教育工作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和惩处。

九、各省局(集团)公司应根据本省实际,制定相应的职工教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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